1952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1875-1965),是醫生,也是神學家、管風琴家兼音樂學者。他對巴赫音樂的熱愛與鑽研,更使得他成為巴赫權威。史懷哲於1908年出版的兩冊「巴赫傳」中,第一冊包括了巴赫的生平;鍵盤樂、弦樂及管弦樂作品的介紹;德國基督教音樂傳統的概述等。第二冊則探討巴赫的聖詠、清唱劇、神劇、彌撒曲等宗教作品。除了巴赫作品的詮釋及研究外,我們也可以從這兩冊巨著中窺見史懷哲對音樂獨特的洞察力與見解。「詩性音樂與圖像式音樂」選自「巴赫傳」第二十章的內容,是史懷哲對作曲家音樂創作時採用的藝術角度所做的分析說明。
詩作與繪畫
我們一般根據藝術家所使用的媒介來作為藝術種類的區分。事實上媒介的選擇是次要的考量,因為藝術家總是運用最適合自己的語言來表現。例如:歌德一直想成為畫家,常用畫家的眼光看待、描繪事物,他文字的運用有如斑斕的色彩,勾勒出栩栩如生的景象。而畫家Bröklin(1827-1901),正是他如詩般的想像力引領者他描繪出美妙但超寫實的風景畫作。一般而言,德國的畫家比法國的畫家更具詩人特質,畫中有詩、詩中有畫。
詩作與音樂
音樂與詩作的關係一如詩作與繪畫。我們認為席勒是詩人,但他卻自認為是音樂家,曾在信件中提到他常常用音樂的聲音及節奏來表達思想。尼采也是如此,雖然他的音樂作品不盡完美,但他絕對是個不折不扣的音樂家,以音樂的特質表現詩作。「查拉圖斯特拉」不是以文字的邏輯(word-logic),而是以聲音的邏輯(tone-logic),以音樂動機呈現的方式寫作。而華格納更是集詩人、畫家、及演員等多重角色於一身的音樂家。
藝術是想像的綜合體
藝術的理念在本質上是複雜的,藝術本身既不是繪畫,也不是詩作或音樂,而是集這三種特質於一體的創作行為。不單是藝術創作的過程是複雜的,我們領略藝術的過程也是如此,真正藝術的感知是結合了所有的情感及思想的行為。例如:當聆聽文藝復興時期作曲家帕勒斯特里納(G. Palestrina,1525-1594)的音樂時,我們宛如置身於教堂之中,不單是聽到了音樂,仿佛也從詩班席裡瞥見映照在彩繪玻璃上繽紛閃爍的光輝,感受到莊嚴神聖的氛圍,並體悟到神靈同在的美好。
音樂的象徵性
藝術是人類思想美感的表現,所有的藝術都是以符號及象徵來表達。音樂的表達是全然象徵性的,連最普通的情感與思想是如何透過聲音來傳達的,對我們而言仍是個謎。音樂中象徵的元素越明顯,音樂的表達力就越強。所謂的「純粹音樂」也仍然是象徵性的,透過想像力來吸引聽眾,只不過情感及美感的表達方式比「標題音樂」更加抽象。
論詩性音樂與圖像式音樂
如同詩人中有畫家、音樂家,音樂家中也有詩人及畫家,以截然不同的藝術角度思考音樂。詩性的音樂追求的是更多思想及情感的表達,而圖像式音樂強調的是畫面及表像的呈現。貝多芬及華格納屬於詩性的音樂家,而巴赫、舒伯特及白遼士則是畫家音樂家。華格納認為:「我們在音樂裡能表達的就是情感及感受而已」,貝多芬是他眼中的詩人,貝多芬早期作品是以任意的、抒情的詩意表現音樂,在後續的交響曲中則不斷地尋求音樂本質性的超越成為普世性的藝術,這種統合性藝術呈現最終在「合唱」交響曲因語言元素的加入被實踐出來。貝多芬的部分作品則涵蓋了特定的場景,如「告別」鋼琴奏鳴曲,作品81a的三個樂章分別描述了「道別、分離、重逢」三個場景。而舒伯特與白遼士的音樂藝術運用的是更多圖像式的想像,是更具標題性的,音樂導向外在事件,透過對聲音的描繪(tone -painting)展現音樂的想像力,呈現的是音樂與舞臺的雙重形式。
雖有上述詩性音樂與圖像式音樂創作理念的分別,但是一般而言,貝多芬之後的作曲家們不太會自我設限,總是優游於這兩者之間,自由地在聲音中表達詩歌韻律般的思想,或用音樂描繪出吉光片羽中深刻動人的情感。
* 本文版權為陳相瑜所有,若轉載使用請註明出處。© 2015 Copyright by Hsiang-Yu Chen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