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5日 星期日

後路德時期的音樂神學理論

選自《路德的禮儀音樂》(Luther's Liturgical Music, by Robin A Leaver)第十七章

路德的跟隨者將音樂定義成「福音活潑的聲音」(viva voce evangeli),理解音樂有助於傳講及教導福音。路德在《桌邊談話》(Tischreden )裡記載:「教師必須能夠歌唱;神學生在學時期應該有音樂相關的操練」,牧師及教師同時要學習音樂和神學,已經成為路德教會的傳統。路德和其他同事們將中世紀學校系統裡的合唱傳統做了調整和修正,賦予音樂相當的重要性。其中最佳範例,就是位於萊比錫的聖湯瑪斯學校,1634、1723、1733年陸續、詳盡地規範了音樂教育與實踐的相關內容。


教會及學校中的音樂與神學

音樂與神學有緊密的關聯性,許多路德會的教師同時是教會音樂家,例如巴哈的學生克萊伯(Krebs,1713-1780),而路德會的牧師及神學家常常也是優秀的音樂家,如:Nikolaus Selnecker(1530-1592)、Lucas Osiander(1534-1604)、Nikolaus Stenger(1609-1680)、Johann Christoph Olearius(1611-1684)、Henry Melchoir Muhlenberg(1711-1787)。路德會詩班指揮不只是教堂音樂家,同時也擔任教堂附屬的學校教師,除了教授音樂以外,必須教授基本的神學理論。巴哈任職於萊比錫聖湯瑪斯教堂音樂總監之前,也曾在1723年5月8日左右接受神學教授Johann Schmid神學概念的考核,通過後能才順利就任。


音樂與神學是傳道上的同伴

路德經常將音樂與講道作連結。文件及書信紀錄顯示他多次提到:「上帝透過音樂傳講福音的道理」、「音樂是上帝所賜的最珍貴的禮物,音樂經常啟發、激勵我,使我充滿講道的熱忱」。「其它藝術無法與音樂相提並論,唯獨音樂,和神學一樣,帶來平靜與喜悅」。路德的作曲家同事華特(Johann Walter,1496-1570)曾於1538年出版的詩裡轉述路德的觀點:「音樂和神學是上帝所賜的禮物;上帝巧妙地讓音樂穿上神學的外衣,兩者緊密的結合猶如姐妹;審判之日後你不需要天文、地理、醫藥、邏輯,只剩音樂仍永存於天堂」。與巴哈同時期的巴洛克時期作曲家兼音樂評論家馬特松(Johann Mattheson ,1681-1764)在“Grundlage einer Ehrenforte“(1740)中也有類似的論述:「音樂是高貴的藝術,是高貴的靈魂美好的裝飾。其它的藝術及科學會隨著我們的死亡而逝,唯有神學家及音樂家在地上所學到的,在天上會持續進行,為的是榮耀神」。普雷托里亞斯(Michael Pretorious,1571-1621)也主張:「音樂家(cantor)與傳道人(preacher)二者均是神話語的使者」。Justin在“Limburger Kirchenordnung“(1666)也記載:「神的話語以三種方式傳遞:教導與傳講、祈禱與詩歌、風琴絃樂和其它樂器所演奏的音樂」。


巴哈作為音樂神學家及神學音樂家

約翰·賽巴斯汀·巴哈(Johann Sebastian Bach,1685-1750)被認為既是「音樂神學家」又是「神學音樂家」,與路德的神學傳統有緊密的關係。巴哈以「基督的受難」(Crucifixus)為中心所創作的《B小調彌撒,作品232》,彰顯了「尼西亞信經」(Symbolum Nicenum)主張的「三位一體」神學,使得這部作品成為深刻、偉大的音樂創作。巴哈《F大調彌撒,作品233a》中的垂憐經(Kyrie)也體現了「三位一體」的神學意涵,樂曲分成三段,以三聲部(SAT)的賦格對位手法呈現。《聖誕神劇,作品248》為了彰顯基督為了受難(死)而降生的目的,第一首和最後一首聖詠均使用著名的「受難聖詠」主題—《我衷心地渴望》(Herzlich tut mich verlangen);最後的宣敘調則使用了《聖約翰受難曲》(St John Passion)中象徵著十字架榮耀的信號樂—「成了」(Es ist Vollbracht)相同的旋律,藉此傳達「道成肉身」(Incarnation )與「贖罪」(Atonement )的神學。

巴哈許多的聲樂作品也彰顯了「律法」(Law)與「福音」(Gospel )在神學上的區別。《聖約翰受難曲,作品245》裡的「我們有律法」(Wir haben ein Gestz),「律法」以嚴格的對位手法呈現;「我同樣跟隨你」(Ich folge dir gleichfals),則使用自由模仿的對位代表「福音」。路德認為記載於紙上的樂譜就像是「律法」(Law);而同一份樂譜被演奏出來成為實際的聲音後,就成為「福音」(Gospel)。巴哈用音樂表達複雜的神學理念,又能真正地辨別「律法」與「福音」,是路德所謂的「聖經博士」(Doctor of Holy Scrip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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